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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教育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6-09-11

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教育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教育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严明纪律要求,落实各项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教育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查内容包括:

(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检查: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规范、不落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等问题。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大办谢师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检查: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卡券、提货卡等新的送礼方式。

(五)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重点检查: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打着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个人及家庭旅游时,让学生或学生家长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六)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过多;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

(七)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弄虚作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各种变异形式,比如:在房间多放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实际只有领导干部一人办公;分割房间作为走廊或会客室,却“名不副实”,造成“二次浪费”等问题。

(八)其他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小金库”且用“小金库”资金送礼金、购礼品和商场预付卡、发放津补贴、报销吃喝和旅游费用等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学校将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节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强化内部管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

附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教育深化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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