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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资料第1期——党员干部赴饭局必须做好“三问”
时间:2015-05-22

廉政教育资料

2015年第1期 总第1期

山西财经大学纪检办、监察室 2015年5月15日

开 栏 语

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廉政教育,对于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校纪委决定编印《廉政教育资料》,不定期地选编新闻媒体、上级纪检部门、有关会议通报的典型案件或廉政新规。希望各分党委、各部门(单位)利用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支部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讨论,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饭局”三问???

纪委发出提醒,党员干部赴饭局必须做好“三问”。

一问:谁买单

“公款买单”是大忌

第一问就是问清“谁买单”。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不速之客”来买单,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

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自然是应当拒绝。

二问:和谁吃

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在私人聚会中,如果席中出现“新朋友”时,也要特别提醒党员干部要特别谨言慎行。因为,“新朋友”说不定下次就会借用你的身份。

对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要随机应变,自觉回避。

三问:在哪吃

“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

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还有一个敏感的场所是“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这些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何为大吃大喝?

一看吃喝人数,无关陪同人员过多的,属大吃大喝。

二看消费总额,点鱼翅、鲍鱼、松茸等菜品的高价消费,属大吃大喝。

三看菜品数量与就餐人数比例,比如三五个人点了十几个菜,可以认定为大吃大喝。

四看就餐场所,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接待和就餐,无食堂的,严格按照就餐标准在外用工作餐,不允许到高档酒店接待和公款消费。

●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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