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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分党委关于党政职能部门开展听取意见活动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3-09-24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领导小组《山西财经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晋财大群组〔201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部署和9月23日的专门会议安排,为机关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听取意见”这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机关分党委特提如下指导意见和建议:

一、听取意见的重要意义

党政职能部门承担着学校管理和服务的主要职责,其思想和工作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职能部门作风的转变对于全校作风的转变至关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找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职能部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见到实效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障。

二、听取意见的时间

2013年9月24——2013年9月30日。

三、听取意见的内容

紧扣作风建设,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要找准问题,又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听取意见的组织

机关22个职能部门的听取意见活动,以各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门主要领导(含非党员一把手)负责。

五、听取意见的范围

机关各部门广泛听取党员、师生群众针对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意见,注意听取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尤其要结合各部门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听取本部门服务对象、与工作联系紧密的部门(单位)的意见

六、听取意见的方式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表、召开座谈会、走访各自服务单位及谈心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群众的意见。

其中,召开座谈会、走访各自服务单位、个别访谈等“面对面”听取意见方式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由各部门处级领导班子设计、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可通过电子政务、公共邮箱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由机关分党委负责问卷调查表的收集。

机关分党委统一在坞城校区和新南区的3个教学楼门厅分别设置意见箱,定时由专人收集各部门发放的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经机关分党委和督导组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后,及时向各部门领导班子客观真实地进行反馈。

七、听取意见过程中解决突出问题

根据校党委安排,各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在听取意见过程中,要有重点地解决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整改落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八、听取意见的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动员、组织干部党员多渠道、多层次征求各方面群众对处级领导班子、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

2、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作出表率,真正将“自己摆进去”,诚心诚意地听取意见,重点是要找出问题,切忌“返工”。

3、9月30日前,各部门须将听取意见的真实情况、各支部要将集中学习的进展情况,以小结的形式,分别电子政务报送机关分党委汇总后,向校党委领导小组报告。

机关分党委

2013年9月24日

上一条:机关分党委关于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机关分党委关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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