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党委
关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安排意见》(晋财大群组〔20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部署,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学习实效,特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学习时间
2013年9月中旬——2013年10月中旬。
二、学习内容
领导讲话、有关文件、有关规定和有关著作23项内容。(详见附件:晋财大群组〔2013〕2号文件)
三、学习要求
机关分党委的集中学习从机关分党委和各党支部两个层面组织开展。
(一)机关分党委负责组织中心组学习和主题研讨会。
1、要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利用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学习;
2、要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确定符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研讨主题,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召开一次主题研讨会(时间、研讨主题等另行通知)。
学校也要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紧密围绕群众路线教育这一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研讨会。
3、组织党的群众路线知识测试。为了达到促进学习进度、检验学习效果、推动学习深入开展的目的,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编印党的群众路线知识测试试卷,在活动第一环节结束前,组织全校党员进行一次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
(二)机关分党委的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落实。
1、各党支部要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学习方案(含电子版),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关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安排意见》(晋财大群组〔20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2、严格按照校党委统一安排,从9月10日起,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每周1次、处级干部每周2次,每次半天的集中学习。
3、专题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自主或联合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专题学习活动。
4、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题发言。各党支部学习过程中,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所分管工作和“管理干部团队”建设作一次主题发言,共同交流和研讨如何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如何能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题发言稿件电子版交党支部汇总。
5、各党支部要做好学习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进度记录表》(附后),组织安排每一位党员干部撰写至少一篇学习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并填写《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学习进度记录表》(附后)。
6、各党支部处、科级党员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上发表评论和体会,处级党员干部不少于10条,科级党员干部不少于5条。
附件1:党委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安排意见》(晋财大群组〔2013〕2号)
附件2:各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进度记录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学习进度记录表》
提示:以上附件及机关分党委《实施方案》已上传机关分党委网页。
机关分党委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