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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好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安排意见(六)
时间:2016-12-30

机关党委关于开好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关于“两学一做”“一学一养”的安排意见(六)

机关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好2016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晋财大党[2016]52号,见附件),今年我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将于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项工作,结合关于“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和党委书记尹天五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将机关党委组织好、开展好各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民主生活会按机关各个处级部门组织召开,由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主持。

本部门处级党员干部为1人的,可按照工作相关相近或同属分管校领导的原则,主动协调、沟通,与机关党委其他部门联合召开民主生活会。

请各部门于2017年1月5日前,将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网上办公室报送机关党委党委。

二、组织实施

民主生活会的开展,严格按照以上晋财大党[2016]52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三、总体要求

2016年度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进行。根据校党委“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要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说立行、真整真改,切实让师生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四、宣传报道

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总结,将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形成通讯稿,通过网上办公室报送机关党委。

五、报送专题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各部门要形成、提交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包括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情况,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会议的主要效果等。

需提交的专题报告,请于会后一周内通过网上办公室报送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汇总,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关于开好2016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晋财大党[2016]52号)

机关党委

2016年12月30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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