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表彰2020年第三期“学习强国”
先进党支部和学习标兵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学习强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学习平台。为了持续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自主学习平台,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的目标,现将2020年第三期(9月1日—12月31日)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及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情况通报(9月—12月)
机关党委现有党支部25个,涉及26个部门。
1、总体情况: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机关党委全体党员241名党员、15名非党员教职工参加了平台学习,共计积分822435分,人均积分为3212分。
2、党支部学习情况:在25个党支部中,工会党支部、网络与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党支部、团委党支部等共计13个党支部的人均学习积分均超过了机关人均积分(3212分),组织有力,成绩优良。
3、党员先进个人学习情况。2020年9月至12月,各党支部认真组织,督促指导,带头学习,党员干部学习热情高涨,涌现出许多党员、群众先进个人。(“学习标兵”名单附后)
二、表彰决定
为更好促进党员学习,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
根据“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指标数据统计,决定对本期(9月1日至12月31日)学习积分排名前75名的党员“学习标兵”、3名非党员教职工先进个人和排名前3名的“先进党支部”给予表彰、奖励。
1.先进党支部奖:对于党员人均学习积分排名第一的工会党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党员人均100元的额度标准追加党支部2021年度活动经费的奖励;对于排名第二、第三的网络与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党支部、团委党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党员人均50元的额度标准分别追加2021年度党支部活动经费额度的奖励。
2.学习标兵奖:对学习积分名列前茅的孙晓菲、霍海丽、褚佳路、晋珮、申勇等75名党员“学习标兵”、梁大治等3名教职工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发放奖品予以奖励。
三、下一步学习要求
1、2021年“学习强国”第一期评比时间段为1月1日至4月30日,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以先进党支部为榜样,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既要关注学习积分,更要强调学习效果。
2、党支部委员、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带动党员、群众上线,全员参与“学习强国”学习,以饱满热情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到来。
3、机关党委将继续推进并完善奖励通报机制,定期进行一次“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的统计、评比、表彰和奖励,分别对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排名、公示,表彰奖励先进、督促鞭策落后,从而推动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4、各党支部若需要“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请各党支部宣传委员或党建联络员与机关党委褚佳路联系、复印。
附件1:《机关党委2020年第三期“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公示表》
附件2:《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020年第三期“学习强国”学习标兵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