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点提示
——机关党委“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安排意见(二)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月28日上午,校党委组织部召开全校专职组织员工作会议。会上,校党委组织部对2018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重点事项提示如下。
一、2018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会议组织。
2018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本部门处级党员干部少于3人的,可与本部门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召开或与同一分管校领导的其他部门联合召开。
2、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关于开好2018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晋财大组〔2019〕1号)中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的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七项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环节开展生活会,不能遗漏任何环节。
3、材料撰写
(1)针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强调除在四个方面查找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外,要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逐项作出报告,没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2)针对个人发言提纲,强调强调除在四个方面查找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外,要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逐项作出说明,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
4、材料报送。
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不得延误拖沓。
二、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议组织
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党支部书记述职。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同时报告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测评表。
在民主测评阶段,各党支部可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自制测评表进行测评。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3、邀请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应当邀请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机关党委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