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机关党委现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及学习范围
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
二、学习形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辅导报告、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
三、学习安排
各党支部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及学习进程。
为促进学习,机关党委将向党支部每位党员发放以下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读本一本;
2、党徽二枚。
注: 领取时间:12月12日-14日
领取地点:修德楼1426房间
四、学习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条例》学习的重要性。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精神的重要性,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求,准确把握《条例》内涵,把《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把《条例》的科学性、系统性、指导性,把党的主张和真实意图向广大党员说清楚讲明白,使广大党员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入神,力求学深学透,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条例》学习的氛围。
各党支部要把《条例》宣传宣讲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争做《条例》的传播者。各党支部在学习后及时总结,要以新闻稿形式将学习《条例》的情况通过办公平台发至机关党委(褚佳路)。
3、注重落实,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各党支部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 “三基建设”要求和支部工作实际,着眼于构建基层党建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党委组织部《通知》中的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晋财大组〔2018〕39号)
机关党委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