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和评比表彰的通知
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晋财大党〔2017〕49号)、《关于对我校2017—2018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晋财大宣〔2018〕18号),机关党委经研究,现将以上两个文件转发(见附件),并就机关党委各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结验收和评比表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总结材料
按照《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做好申报和初评的基础上,对本单位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1500字以内):一是精神文明创建概述;二是凝练先进经验、突出亮点和特点;三是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的“精神文明创建总结材料”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送至机关党委(褚佳路)。
二、组织申报推荐
1、评选类别与名额。
“文明教工”:此次分配给机关党委的文明教工名额共6名。各部门严格对照《通知》中的文明教工评比标准,可推荐1名参评。
“文明单位”:全校拟评比表彰10个,从全校各学院、各部、处、室、科研单位中差额评选、评比产生。请机关各部门认真研究总结,积极参评。
2、部门推荐申报。
各部门按文件要求负责组织本部门 “文明单位”和“文明教工”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分别填写“ 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将“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修德楼1426室),同时,电子版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送至机关党委褚佳路。
4、机关党委初评推荐。
根据评比条件和评比要求,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对机关各部门申报“ 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按时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
附件1:《关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晋财大党〔2017〕49号)
附件2:《关于对我校2017—2018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晋财大宣〔2018〕18号)
附件3:山西财经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
附件4:山西财经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
机关党委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