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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比表彰和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6-11-14

机关党委关于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进行评比表彰和总结的通知

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按照年初《山西财经大学关于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的安排,现阶段学校将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比验收和表彰奖励,山西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晋财大宣便〔2016〕7号)。经机关党委研究,现将的以上两个文件转发(见附件),并就机关有关评比验收和表彰奖励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推荐

1、评比类别与名额

“文明教工”:此次分配给机关党委的文明教工名额为共6名。各部门可认真对照《通知》中的文明教工评比条件,推荐1名参评。

“文明单位”:全校拟评比表彰10个,从全校各学院、各部、处、室中差额评选、评比产生。请机关各部门认真研究、总结,积极参评。

2、申报材料: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工作,按要求分别填写“文明教工”“ 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送交申报材料要求:请各部门将 “文明教工”“ 文明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1425室,张秀珍收)。

4、初评推荐: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对机关各部门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的汇总、初评、推荐,并在申报表相应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按时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

二、报送总结材料

按照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做好申报和初评的基础上,对本单位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一是建设概述;二是凝练先进经验、突出亮点和特点;三是查找不足,形成书面材料(1500字以内),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精神文明创建总结材料”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送至机关党委。

附件1: 山西财经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

   附件2: 山西财经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

附件3: 关于对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  (晋财大宣便〔2016〕7号)  

  附件4: 《山西财经大学关于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晋财大宣便〔2016〕2号)

                              机关党委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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