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机关分党委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现将党委组织部2016年1月12日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通知》要求填报《报告表》。
几点要求:
1、请各党支部(部门)于2016年1月13日派专人到机关分党委1425办公室领取纸质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组织本部门处级干部(含处级调研员)填写。
2、在处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后,请各党支部(部门)收齐后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派专人送交机关分党委副书记张秀珍办公室,由机关分党委统一送交党委组织部。
附: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机关分党委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