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扎实苦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经2015年3月11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宣传部(新闻中心)、统战部(机关分党委)、团委、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大学生就业管理处、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等18个集体“2014年度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学校决定对以上获奖的集体发放奖金2000元,以资鼓励。
机关分党委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