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表彰2020年第一期“学习强国”
先进党支部和学习标兵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及所属各部门:
“学习强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学习平台。为了持续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自主学习平台,探索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的目标,2019年机关党委共分三期对“学习强国”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评比和表彰。同时,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率、活跃度和积极性均显著提升。经及时后台统计和会议研究,现将2020年第一期(1月1日—4月30日)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及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情况通报(1月—4月)
机关党委现有党支部24个,涉及26个部门,共计245名党员。
1、总体情况:2020年1月至4月期间,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另有17名非党员)学习共计766417分,人均积分为2982分。
2、党支部学习情况:24个党支部中,超过人均学习积分的有网络与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党支部、工会党支部、保卫部党支部等共计16个党支部(名单附后)。
3、党员先进个人学习情况。2020年1月至4月,各党支部认真组织,督促指导,带头学习,党员干部学习热情高涨,涌现出许多党员、群众先进个人,从本期开始学习先进个人称为“学习标兵”。(学习积分前50名的“学习标兵”名单附后)
二、表彰决定
根据“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指标数据统计,按照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决定,对本期(1月1日至4月30日)学习积分排名前3名的 “先进党支部”、学习积分排名前50名的“学习标兵”给予表彰或奖励。
1.先进党支部奖:对于人均学习积分排名第一的“网络与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党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党员人均100元的额度标准追加2020年度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奖励;对于排名第二、第三的“工会党支部、保卫部党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党员人均50元的额度标准分别追加党支部2020年度活动经费额度的奖励。
2.学习标兵奖:对郝海涛、高金金、胡伟、王春黎、王慧等人均学习积分排名前50的教职工给予通报表彰,并发放奖品予以奖励。
上年度的“党支部委员带头学习”奖项,将在本年度末统一进行统计、评比、通报表扬,并发放奖品予以奖励。
三、下一步学习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以先进党支部为榜样,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既要关注学习积分,更要强调学习效果。
2、党支部委员、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动党员、群众上线“学习强国”全员参与学习,掀起自主学习高潮。
3、机关党委将继续推进并完善奖励通报机制,定期(每年的1—4月、5—9月、10—12月,分为三期)进行一次“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的统计、评比、表彰和奖励,分别对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排名、公示,表彰奖励先进、督促鞭策落后,从而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4、各党支部若需要 “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数据,请各党支部宣传委员或党建联络员与机关党委褚佳路联系、复印。
附件1:《机关党委2020年第1期 “学习强国”党支部学习积分排名公示表》
附件2:《机关党委2020年第1期“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公示表》
机关党委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