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开展党员
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前期工作安排意见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晋财大党〔2016〕11号)文件精神,经机关党委研究,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前期工作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晋财大党〔2016〕11号文件精神,组织专人对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本次排查,要抓住重点人员和主要任务,逐一落实。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全面登记造册,完善党员名册等基础资料。
2、各支部务于4月6日前将晋财大党(2016)11号文件中的附件1—3及附件5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机关党委。纸质版(盖章)报送至1425室(张秀珍办公电话:7666771)、电子版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报送至“机关党委张秀珍”。由机关党委核实、汇总后统一报组织部。
机关党委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附件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党员登记表》